更新时间:2025-02-23 16:09:09
案情显示,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他人长期在贵州省、重庆市、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★★★,租住房屋熟悉当地环境★★,物色孩童进行拐卖活动以此获利。余华英共拐卖儿童17名★★★,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。多年来,被拐儿童的父母为寻找子女颠沛流离,有的因寻找子女未果抑郁而终。余华英的犯罪行为持续时间跨度长★★、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。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最高法方面表示★★★,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★★,引起人民群众极大愤慨★,同时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人民陪审员丰富的社会经验、朴素的正义观念,与法官的法律理论、理性思维形成优势互补,对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★、依法定罪量刑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,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影响重大案件的审理,真正做到在审判工作中依靠群众★★、密切联系群众,使审判过程更加透明公正★★★,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,提高了司法公信。
据了解★★★,本案是吸收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★★,参与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重罪案件的典型案例。参与审理本案的4名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,均是从事调解、社区管理★、企业管理的基层工作人员★。他们开庭前主动阅卷★★,庭审时认真听审★★,协助梳理案件事实,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度参审,认真履职。本案审理期间★★,人民陪审员利用在社区★★、企业工作的经验优势,密切联系群众★★,在合议庭评议阶段充分反映群众呼声。人民陪审员提出,余华英拐卖儿童剥夺了孩子们本应享有的幸福童年和成长权利★,给被拐儿童及其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★★★,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悲剧,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★、幸福感,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伤害★★,不仅触犯法律法规★★,更违背天理人伦,主观恶性之深令人触目惊心★★,建议应予严惩★★。人民陪审员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,把对公序良俗、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感受融入参审过程中,在查清案件事实、依法定罪量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★★。
2023年9月★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★★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余华英提出上诉。2023年11月,检察机关在二审审理中提出,案件一审后又发现余华英有被遗漏的犯罪事实,建议发回重审★★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,发回重审★★★。2024年10月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随机抽取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另行组成七人合议庭重新审理本案★★★。法院经审理认定★,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17名★★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★,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★★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宣判后余华英不服提起上诉。2024年12月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2月21日★★★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★★。其中,包括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★。该案是吸收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★★★,参与审理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重罪案件的典型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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